[爲何人們要戀愛]
——喝酒到喝醉酒的過程,壓根就是一個從暗戀到熱戀附送失戀的過程。
剛開始喝的時候,你可以體驗暗戀/表白前的酸或者苦或者甜(高富帥們都喝帶點甜的酒,就正如高富帥們都比較能得到暗戀的人的甜蜜回應一樣—— 純屬個人謬論)。
到喝多了,面紅耳赤心跳加速(我從未試過愛一個人心跳加速得比我喝醉的時候還快)。然後,就暈頭了(大概就是熱戀期最容易被騙錢的暈頭時刻)。熱戀期不是暈頭,爲啥能做出就算要跟這個人結婚過一輩子也不會再做一次的事情呢?(純屬個人謬論2)
當然,這個喝醉酒=談戀愛的体感遊戲是一個全包圍套餐式的體驗過程,你馬上就會喝醉=失戀的感覺,胡亂説話(“我無醉”其實跟“我知道他還愛我!”都差不多神經病吧~——純屬個人謬論3),難受,走路不穩,做傻事,甚至吐!第二天起床伴隨的頭痛,也就可以說是分手后的思念吧~
如果我的謬論和看法都成立,喝酒+喝醉酒,就是一個戀愛的完整過程,那爲啥人們還要花時間精力去戀愛呢??
(内心有個小黃人跑出來說:戀愛能使用杜蕾斯,喝酒能嗎?然後,理智而正義的我回應說:“喝酒后擼一管,不是連杜蕾斯的錢都省下來了咩!”——我真的是個會省錢的好女人!)
不過,這大概也能解釋爲什麽這麽多人買醉,又這麽多人在失戀的時候必須去喝個天暈爛醉了吧~
說是借酒消愁,其實是想要買戀愛的感覺?
10塊3瓶哈啤,100塊保證你醉到十分戀愛的感覺,教會我下次要喝醉一定要喝貴一點的酒,我也希望我的戀愛高貴一些(起碼直觀從價格上貴一些)
以上内容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感覺實屬巧合。